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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鄉音樂教育計畫
藝術的養成需要長期的薰陶,我們希望讓偏鄉或弱勢的學生也都有學習音樂的機會,因此希望透過長期的支助與合作之下,讓學生有完善的時間與師資持續學習音樂。
贊助對象:國內立案之各級學校及藝文團體、大專院校登記在案之社團。有意願長期合作偏鄉音樂教育,並有能力維持課程或樂團營運之單位。
課程時間:以一年以上長期課程為主。
課程對象:針對偏遠地區、非偏遠地區但清寒弱勢學生比例高的學校或音樂性社團、育幼院,學生年齡為十八歲以下,設計專屬的團體音樂課程(音樂風格與樂器不拘),並於課程結束後舉辦至少一場公開的成果發表會。
對象服務範圍:目前以苗栗以北及東部地區為主。
----詳細內容請參贊助辦法
荻生文藝基金會【偏鄉音樂教育計畫】贊助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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